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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县直单位择优比选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要求的公告

来源:怀才当遇网-芦溪站 时间:2026-07-17 作者:怀才当遇网-芦溪站 浏览量:

为充实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决定面向全县择优比选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


01
比选对象

芦溪县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02
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3.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应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要求。

(二)不得参与比选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受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最低服务期的;

6.财政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3
岗位及年龄条件

1.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35周岁以下(1991年7月14日〈含〉以后出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4日〈含〉以后出生);

3.专业范围:不限专业


04
比选方式及程序

本次比选仅设置结构化面试环节,不设定开考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人选。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4日16:30;

2.报名地点:县医疗保障局综合股503室;

3.报名材料:《芦溪县择优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4.资格审核:由县医保局对报名人员材料开展初审,于2026年7月24日17:30前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隐瞒自身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一经查实依规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全过程,任一环节核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当即取消比选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成绩计算: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由现场考官独立打分后核算平均分为考生最终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察与公示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拟考察人选与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面谈等方式开展全面考察。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按面试成绩顺位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完成后,结合考察综合情况拟定拟调动人员名单,并按要求公示。

(四)试用与正式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查不影响录用的,安排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人事、工资关系暂不转移。

公示、试用期间查实存在影响调动情形,或试用期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及相关流程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调入资格。


附件:芦溪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择优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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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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